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

时间:2017-08-10 07:41点击:

1.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资产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,制定和完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;制定全处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.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年度计划;组织学校相关部门,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对实验室的设置与布局进行可行性论证,核准实验室的新建、撤消、合并、调整方案,发挥实验室的综合效益。

3.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资产清查工作。

4.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分类、分户明细帐卡管理;固定资产数据统计;固定资产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保管;固定资产的验收、登录、调拨、损坏丢失赔偿、报废等帐目处理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全校仪器设备、各类家具、低值易耗品配备购置计划的论证;参与协助采购部门对全校仪器设备、各类家具、低值易耗品等的招标;按照《验收工作规程》对新购进各类物品进行数量、质量、技术验收。

6.负责对全校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分析、考核,制定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;定期与财务处及使用单位对资产数量、价值进行核对,做到同步变动,实现帐、卡、物相符。

7.负责学校实验教学用房、办公用房、教职工公寓的分配、调整及日常管理。

8.负责物品到达指定地点必备环境条件或人员培训等事项的前期准备、后期货物受理、装配过程等与相关部门、单位一切必要的联系与解决事项。

9.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服务工作;组建由学校内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维修队伍,制定相关激励政策;寻求社会上信誉好、技术硬、服务优的,作为长期合作的定点维修单位,组成形式多样的维修网络。

10.建立健全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挡案;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档案;实验室的基本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数据汇总等实验室管理工作档案。

11.协同教务处、财务处等部门共同按时完成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规定的高等院校有关实验教学、仪器设备、各项经费等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、数据汇总、上报工作。

12.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实验室专(兼)职实验技术人员的配备工作,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、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考评。

13.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工作评估、实践教学评价、工作检查、参观接待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、资料准备、迎评组织等工作。

14.负责实验室安全、卫生管理工作。定期进行安全、卫生检查;年度开展安全、卫生评比、表彰工作。

15.负责全校低值易耗品、办公、保洁、老保等用品的仓储、帐目管理;并做好仓库防火、防盗、防潮等安全管理工作。加强对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耗材仓储管理的监管和指导。

16.负责全校各类物资存储、发放、保管等仓库管理工作。

17.负责为学校领导提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动态情况和信息,对资产处置和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报告和意见,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。

18.完成董事会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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